索 引 号 |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信息名称 |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文 号 | [原创] | 生成日期 | 2017-05-04 |
内容概述 | |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15:41:04 浏览次数:30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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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文化局,省局有关直属单位,山西广播电视台:
现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监测工作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7〕10号)转发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遵守总局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管理,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监测工作,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